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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浩律师,1999年考取律师资格,2001年开始独立执业。在诉讼与非诉领域有相当经验。普通私法性质诉讼经验包括劳动争议集体诉讼(韩资企业)、新闻报道侵权纠纷(华夏时报)、网页照片侵权纠纷(北京某制造企业)、经年合同纠纷(北京某国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多起)等;公法性质诉讼经验集中在刑事辩护方面,包括聚众冲击政府罪刑事辩护(冲击密云县政府案)、重大责任事故罪刑事辩护(京民大厦失火案)、故意杀人罪刑事辩护(大学生王某杀人案)、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刑事辩护(通州地区某涉黑集团案)等;非诉讼领域主要为房地产业法律服务,包括二手房签约和一手房按揭全程服务等。
张浩律师信奉真正的商业精神在于无微不至的服务,坚持法律服务社会效益与商业效益的统一原则,竭尽全力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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