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爱帮网”使用了“大众点评网”内的商户介绍和点评内容,“大众点评网”的经营者以侵犯著作权为由,日前将“爱帮网”的经营者爱帮聚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告上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爱帮聚信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在爱帮网首页明显位置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和维权费用5万元。4月23日,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诉称,原告是大众点评网的经营者。原告投入了大量人力和资金创作了商户介绍信息,享有全部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根据原告与大众点评网注册用户签订的在线协议,原告独家拥有大众点评网中所载用户点评内容的著作财产权。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复制原告现有享有著作权的商户介绍和点评,刊登于其经营管理的爱帮网上。原告多次交涉,被告拒绝停止侵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共计10万元。
被告辩称,餐馆介绍内容简单、表达单一,用户点评大量重复或类似,都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原告的《用户服务协议》是不公平格式合同,依法无效。原告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享有著作权。被告提供的是搜索引擎服务,符合行业惯例和法律规定。被告在收到原告通知函后积极履行了删除义务,不应承担侵权责任。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对被告网站上显示有源于原告网站的商户简介和用户点评均无争议,双方围绕商户简介和用户点评是否构成作品、原告能否取得著作权、被告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展开了激烈的证据交锋和法庭辩论。
法庭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