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须知
1、办理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时,应当以书面的方式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
2、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
3、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申请所需提交的证明文件应当使用原件或副本,无法提交原件的,应当在提交的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人的签章。
4、申请文件应当使用A4纸张,纵向、单面使用,文字应当从左向右排列。申请文件各部分应当分别用数字顺序在右上角标注页码。
5、申请文件是邮寄的,应当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
6、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7、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
办理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所需文件
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人,应当是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的出质人、质权人以及享有全权代理权的中介机构。出质人应当是合法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办理登记应当提交的申请文件包括: 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质押合同、主合同及其它合同、授权委托书,出质人、质权人、中介机构的身份证明文件,质押标的的软件已办理过著作权登记的,需提交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1、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应当提交在线填写并打印的申请表,申请表中的事项应当按要求填写整;申请人签章应当是原件,并且应当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2、质押合同、主合同及其它合同原件
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合同应包括下述主要内容:
(一)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址:
(二)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三)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四) 出质著作权的种类、范围、保护期;
(五) 质押担保的范围;
(六) 质押担保的期限;
(七) 质押的金额及支付方式;
(八)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3、授权委托书
①出质人或质权人均可申请,一方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另一方的授权委托书;
②质押标的的权利人为两个或以上著作权人时,出质人为全体著作权人,申请人应提供其他著作权人的授权。
4、身份证明文件
①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登记申请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申请表中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范围、委托期限等内容。
②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企业法人单位申请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事业法人单位申请的,提交事业法人证书的复印件;社团法人单位申请的,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法人证明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他组织申请的,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申请的,提交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明的复印件。
5、其他证明文件
1)质押标的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向外国人质押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须提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