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中院受理“范冰冰婚纱照”著作权上诉案

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摄影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上海弓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诉樊某某侵犯其公司《巨星浪漫代言系列1-55》摄影作品的著作权。 《巨星浪漫代言系列1-55》系拍摄对象为影视明星范冰冰和黄少祺的一组摄影作品,并非真实的结婚照。樊某某在其开

  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摄影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上海弓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诉樊某某侵犯其公司《巨星浪漫代言系列1-55》摄影作品的著作权。

   《巨星浪漫代言系列1-55》系拍摄对象为影视明星范冰冰和黄少祺的一组摄影作品,并非真实的结婚照。樊某某在其开设并负责管理的口才培训网站上所发表的文章中,未经弓禾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其中五张照片作为插图,致使作品在网上停留数月,被公众浏览、传播,且未署权利人的名称,侵犯了弓禾公司的著作权。鉴于樊某某在庭审之前已删除相关照片,一审法院判决被告樊某某在其开设的网站上连续五日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弓禾公司损失4000元。弓禾公司以赔偿数额过低等为由提起上诉。

    据悉,全国范围内已有超过70家各类网站因使用该摄影作品被公证,其中包括国内知名大型网站,他们随时可能被起诉。该侵权官司已在重庆、北京、上海等地已经率先开打,似乎有打遍全国的趋势。

    市五中法院将择期对此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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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7月01日  所属分类:案例快报